教学工作

关于20150721/20150722/20152731/20152732班专业实习的通知

来源:理学院 发布日期:2019-02-24


一、专业实习动员

时间:2018年11月30日14:00

地点:1-115

二、领取专业实习材料(已经完成)

班长先到理学院教学办公室(1-212)拿证明,再以班级为单位去东校区文印仓库(32号楼后)领取专业实习材料。

三、专业实习时间

1. 20150721/20150722/20152731/20152732班专业实习时间从2018年12月2日开始,至2019年5月2日结束,共12周。

2.如学生在2019年开学初两周内未落实实习单位,需返校由学院统一安排(核定标准为是否上交《湖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校外指导教师情况表》和《湖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学生实习单位一览表》)

3.如学生不上交相关表格,视为未找到实习单位,逾期不返校。学校、学院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教师完成事项

班主任为专业实习校内指导老师,实习单位负责实习生日常指导的人员为专业实习校外指导老师。

1.班主任需实时掌握学生实习动态,督促学生及时填写《湖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校外指导教师情况表》和《湖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学生实习单位一览表》

2.实习结束后,学生需按要求完成《湖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周记》和《湖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学生成绩档案》,并由班主任评分,输入成绩后交到综合办杨超处。

3.校外指导老师需督促学生完成《湖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学生成绩档案》中两个完全相同的专业实习成绩鉴定表的第一面,并盖上实习单位公章。

五、学生完成事项

1.实习单位确定后,学生需及时填写《湖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校外指导教师情况表》《湖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学生实习单位一览表》,上交电子表格。班长将汇总后的电子表格于2019年开学初两周内交到理学院综合办公室杨超老师处。

2.《湖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周记》中,实习记录应该至少有十周的完整记录(需连续记录)。

3.《湖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学生成绩档案》中,完成专业实习总结。

4.《湖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学生成绩档案》中,末页为二张完全相同的专业实习成绩鉴定表,学生与实习单位需填写两张实习成绩鉴定表的第一面,并且二张鉴定表第一面盖上实习单位公章。二张表第二面无需填写,实习材料收回后由班主任填写第二面的内容。实习结束,一份实习成绩鉴定表存入学生档案,一分实习成绩鉴定表学院存档,实习生需认真完成相关材料。

5.实习结束,《湖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周记》和《湖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学生成绩档案》及时交与班主任评分。

 

                                      湖州师范学院理学院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