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关于2016级师范专业实践性课程《教育见习》的通知

来源:理学院 发布日期:2018-04-12

为了提升学生教学实践能力,促使学生掌握教学各个环节,为教育实习做好充分准备,根据湖州师范学院理学院2016级本科教学计划的安排,结合本学期实际,2016级师范专业学生将在校内开展教育见习。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考核合格后将获得1个学分,作为本学期课程,参与学年评优,总分记入毕业总学分。

一、时间安排

2018年4月16日-4月27日

二、具体要求

1. 每位学生需及时联系指导老师,并按老师要求完成见习任务,指导名单见附件。

2. 学生自修中学物理或数学教材,每位学生自选初、高中课题各一个,所选内容必须在现行中学课程教学内容范围之内,按照教学设计和说案的规范要求编写教学设计和说案,并制作电子课件,经指导老师审阅合格后在小组内开展试教和说课,指导教师需至少完成一次说课指导,指导地点可以选择师范生技能训练室。指导老师将根据学生试教和说课的效果给出评定成绩。

3.学院将在第七周统一安排几次中小学教育专家精心准备的讲座,每位同学必须按期参加。无故不参加视为见习不通过。

4. 见习结束需要班长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的材料包括:教学设计和说案(电子版)、电子课件、见习总结(电子稿)。文件夹命名以学号+姓名。

5. 指导老师需要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客观公正地对学生的见习情况给出评语和评定成绩,5月1日前将评语和评定成绩上交教学办杨超,评价表见附件。

 

 

 

湖州师范学院理学院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