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关于20152731、20152732、20150721班实践性课程《电工实习》的通知

来源:理学院 发布日期:2016-10-20


按照湖州师范学院理学院2015级本科教学计划中教学任务的安排,本学期20152731、20152732和20150721班安排实践性课程《电工实习》。学生完成课程并接受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考核成绩记入本学期成绩),考核合格后,《电工实习》将获1个学分,作为本学期课程,参与学年评优,学分记入毕业总学分。

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2731 第九周

20152732 第九周

20150721 第十周

二、课程安排

《电工实习》主要有电工电子工艺实习;学生按照指导老师要求,完成相关实习内容,并上交实习报告。

请班长提前工学院指导教师联系,并确定上课地点、上课内容等事项。

20152731 第九周 王老师;689172

20152732 第九周 蔡老师;669156

20150721 第十周 徐老师;661020

三、作业成绩

每位同学的文件名为:完整学号+姓名+《电工实习》+具体题目。

班长将以上电子稿在11月16日之前交到信息工程学院指导教师处;同时上交一份电子稿至理学院综合办杨超处。

由指导教师按照要求打分并将成绩输入教务系统,指导教师完成上述工作后,请将倒出的成绩单发理学院教学办杨超一份,作为存档。

四、注意事项

《电工实习》由工学院安排实习场所和指导老师,每位学生须认真对待本次实践性课程任务,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若有同学不能取得本次实践性课程的学分,学院将不再另行安排,直接影响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