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荐20170712班都恩源、20170714班张雨为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29日
电 话:2321165
中共湖州师范学院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