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意见,加强党内监督,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根据《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湖师院党发〔2019〕23号)规定,经学校党委批准,党委巡察组2019年12月11日—12月25日对求真学院党委、理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察。
本次巡察将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牢牢把握政治巡视的根本定位,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聚焦整改落实情况等“四个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对以下方面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2.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
4.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以及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执行情况。
5.校党委和纪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校内巡察组在巡察期间主要受理被巡察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上述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 涉及个人诉求方面的信访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本轮进驻巡察工作时间为:2019年 12 月 11 日 。
巡察组工作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受理时间:上午 8:00一一11 :30
下午 1:30 一一 5:00
电话:15167278179(658179)(在受理时间内接听)
专门邮政信箱: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明达楼305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邮编313000,电子邮箱:jwb@zjhu.edu.cn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