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湖师院校办﹝2018﹞29 号)《关于公布2018级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额的通知(湖师院校办发〔2019〕8号)和《关于做好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成绩,进行专业分流,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19年4月1--3日,共3天
2.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理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反映有关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否则不予调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超
电话:2321012
邮箱:yangchaocn@zj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