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22-11-01浏览次数:41

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212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校内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先进集体:实验室管理部门、实验(实训)中心、公共实验平台等;

2.先进个人:从事3年及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教职工。

二、推荐原则

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推荐和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的原则;评选结果能够反映学校实验室工作的客观实际,能够起到示范楷模作用,进一步促进学校实验室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及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发挥较好的作用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实验室管理工作职责;

3)先进集体的工作能对学校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校某些方面的工作在全省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并有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4)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评选主要倡导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现代化。通过科学管理和开拓创新,加大开放共享、提高资源效益、强化优质服务、确保安全与环保。重点应体现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上的特色与创新业绩。

2.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1)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实验室管理岗位职责;

3)工作作风严谨、务实,勇于创新,在实验室管理、新实验技术方法的开发应用、新的实验仪器设备研制、大型仪器设备新功能开发应用等方面取得优良成绩,或推进研究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对研究会工作有重要贡献。

四、推荐名额

根据申报文件我校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

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推荐申报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2名,经校内评审、公示后统一上报。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做好申报组织、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相关申报材料;

2.申报推荐对象分别填写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汇总表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含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其中纸质材料需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于1141700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上报实验室管理处。地址:明达楼222办公室,联系人:张坤能,邮箱:02400@zjhu.edu.cn,联系电话:2321085


附件:

附件1:浙江省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附件2:浙江省2022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3:浙江省2022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汇总表.docx


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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